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市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實行電子化備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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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市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實行電子化備案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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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2-20
北京市財政局
京財采購〔2013〕252號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市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
實行電子化備案管理的通知
市屬各部門: 為加強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經研究決定,對市級政府采購項目財政部門備案檔案實行電子化管理?,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人自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京財采購〔2011〕112號)的規定,以電子文件的方式,將政府采購項目檔案資料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備案。 二、政府采購項目檔案資料電子文件規定格式為: (一)文本文件采用DOC、RTF、TXT、PDF格式; (二)圖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 (三)影像文件采用MPEG、AVI格式; (四)聲音文件采用WAV、MP3格式。 三、委托代理協議、評審綜合意見、政府采購合同須將原件掃描成PDF文本格式或JPEG圖像格式。 四、政府采購項目檔案資料電子文件規定存儲載體為只讀光盤或一次寫光盤。 五、存儲載體須按項目名稱標記并編號,同時填報《市級政府采購項目電子檔案資料登記表》(詳見附件)。 六、采購人對政府采購項目備案檔案資料的一致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七、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工作其他規定繼續執行《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京財采購〔2011〕112號)。 八、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政府采購項目電子檔案資料登記表
北京市財政局 2013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