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警務航空總隊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赴外培訓政府采購項目(第一、二包)更正公告
作者: 時間:2017-04-06 瀏覽:
項目名稱:北京市公安局警務航空總隊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赴外培訓政府采購項目(第一、二包)
項目編號:BJJQ-2017-117-01/02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
采購人聯系方式:010-65223229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南竹桿胡同6號北京INN 3號樓9層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010-65173261、6517301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北京市公安局警務航空總隊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赴外培訓政府采購項目(第一、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3月24日
更正日期:2017年04月06日
更正理由: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進行更正。
更正事項:
1、 投標人投多包的,應以“包”為單位制作投標文件。
2、 第一包投標人其他資格條件中要求培訓機構需具備以下a、b要求,即:
a.其培訓所在地民航主管機構(如:中國民用航空局(CAAC)、美國聯邦航空局(FAA)或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等)頒發的《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合格審定規則》(141部)授權培訓資質。
b.其培訓所在地民航主管機構(如:中國民用航空局(CAAC)、美國聯邦航空局(FAA)或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等)頒發的“旋翼機外載荷運行”批準文件。
如果投標人提供的a的證明材料已涵蓋b所述內容,則無需再單獨提供b的證明文件。
3、 招標文件第四章采購需求中,第二包第一部分AW109系列和AW139型直升機維護理論和實操培訓服務:三、培訓機構、培訓地點、參訓人數及批次:“本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確定項目的國內代理人。”更正為:“本項目通過公開招標購買培訓服務。”(招標文件第32頁)
4、 招標文件第四章采購需求中,第二包第二部分 飛行員模擬機培訓服務:三、培訓機構、培訓地點、參訓人數及批次:“本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確定項目的國內代理人。”
更正為:“本項目通過公開招標購買培訓服務。”(招標文件第35頁)
5、 招標文件第七章 合同一般條款(合同草案)第一包:1. 委托1.1條款中“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特殊條款第二條約定的培訓期內,作為甲方整機組高級技能培訓的服務代理,對外購買上述培訓服務。”
更正為:“1.培訓服務描述1.1甲方在合同特殊條款第二條約定的培訓期內,向乙方購買整機組高級技能培訓服務。”(招標文件第42頁)
6、 招標文件第七章 合同一般條款(合同草案)第一包:“3.8乙方負責為甲方受訓人員代理因公出國相關事項,內容將包括但不限于:”
更正為:“3.8乙方負責為甲方受訓人員辦理因公出國相關事項,內容將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第43頁)
7、 招標文件第七章 合同一般條款(合同草案)第二包:
更正為:“一、甲方要求 在位于意大利米蘭的萊奧納多直升機培訓學院(以下簡稱培訓學院)進行 ,并獲得相應培訓證明文件。甲方向乙方購買上述服務,雙方有以上合作意向,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二、培訓服務描述 乙方安排甲方 進行 課程。以上所有課程將由培訓學院根據其規定派遣有資質的教官,在位于意大利米蘭的萊奧納多直升機培訓學院使用英語進行教學。”(招標文件第48頁)
8、 招標文件第七章 合同一般條款(合同草案)第二包:“6.8乙方負責為甲方受訓人員代理因公出國相關事項,內容將包括但不限于:”
更正為:“6.8乙方負責為甲方受訓人員辦理因公出國相關事項,內容將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第42頁)
9、 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更正為:2017年04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投標文件逾期送達或不符合密封規定的,恕不接受。
備注: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涉及上述條款均作相應調整,其余條款按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執行。
項目聯系人:劉倩、李先磊
聯系方式:010-65173261、65173011
本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財政局網站政府采購(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mopurl.cn/)發布。
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