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檔案事務性管理服務(二期)采購項目更正公告
作者: 時間:2019-05-30 瀏覽:
項目名稱: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檔案事務性管理服務(二期)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BJJQ-2019-420
采購人名稱: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石景山路68號
采購人聯系方式:010-66680151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南竹桿胡同6號北京INN3號樓9層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010-65173261、65173011(前臺:65910924)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檔案事務性管理服務(二期)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5月29日
更正日期:2019年5月30日
更正理由:對競爭性磋商公告進行更正。
更正事項:
一. 競爭性磋商公告中供應商資格條件: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不屬于《關于做好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京財綜[2017]2059號)文件規定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4、本項目不提倡聯合體參加。
現更正為: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不屬于《關于做好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京財綜[2017]2059號)文件規定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4、供應商須具有有效的“甲級”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證書(資質類別須包含:涉密檔案數字化、涉密檔案數字化加工或檔案數字化加工)。
5、本項目不提倡聯合體參加。
二.凡競爭性磋商公告、競爭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上述內容的條款均作相應調整,其余條款按原競爭性磋商公告、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內容執行。
項目聯系人:王宇歐、高姍
聯系方式:010-65173261、65173011(前臺:010-65910924)
本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mopurl.cn/)發布。
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