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物資庫房搬遷房屋租賃服務采購項目(庫房租賃)更正公告
作者: 時間:2019-11-11 瀏覽:
項目名稱:救災物資庫房搬遷房屋租賃服務采購項目(庫房租賃)
項目編號:BJJQ-2019-898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事務中心(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信息中心)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6號樓
采購人聯系方式:010-55574707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南竹桿胡同6號北京INN3號樓9層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010-65244876、65915024、65699706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救災物資庫房搬遷房屋租賃服務采購項目(庫房租賃)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1月05日
更正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更正理由:招標文件變更
更正事項:
原招標文件第六章合同條款第三條:租金及結算方式3、租金支付方式:合同服務期限為三年,簽訂合同后,先支付從合同生效日期到2019年12月31日租金,從2020年起,每年待財政預算下達后支付當年租金。(如2020/2021/2022年當年財政預算評審金額高于以中標單價據實結算的金額,最終結算金額以中標單價據實結算為準,如2020/2021/2022年的當年財政預算評審金額低于以中標單價據實結算的金額,最終結算金額以當年財政預算評審金額為準。)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首先應向乙方交納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底的租金。乙方須在甲方付款前3個工作日內提供倉庫租金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租金。自2020年1月1 日起,租金自當年財政預算下達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每年支付一次。
甲方逾期30個工作日不交租金,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按0.5元/平方米/天的價格收取租賃費,如甲方未支付租金而提前進入租賃庫房并使用,則乙方有權責令甲方停止使用,所造成的一切經營損失及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現更正為3、租金支付方式:合同服務期限為三年,簽訂合同后,先支付從合同生效日期到2019年12月31日租金,從2020年起,每年待財政預算下達后分期支付當年租金。(如2020/2021/2022年當年財政預算評審金額高于以中標單價據實結算的金額,最終結算金額以中標單價據實結算為準,如2020/2021/2022年的當年財政預算評審金額低于以中標單價據實結算的金額,最終結算金額以當年財政預算評審金額為準。)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財政預算額度下達后30日內,首先應向乙方交納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底的租金。乙方須在甲方付款前3個工作日內提供倉庫租金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租金。自2020年1月1 日起,租金自當年財政預算下達后30個工作日內分期支付。
注:其他條款均按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項目聯系人:邢晶晶、張萍
聯系方式:010-65244876、65915024、65699706
本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mopurl.cn/)發布。
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