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時間
序號 | 采購單位名稱 | 項目名稱 | 采購需求內容 | 預算金額 (萬元) |
1 | 北京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 | 社會組織年檢數據資料研究分析服務 | 一、項目目標 依據年度年檢數據,分別對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社會團體、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北京市市級基金會、北京市社會組織的發展總體現狀、發揮作用情況、黨建情況、監管情況等方面進行多維度研究分析,歸納總結發展與運作的特點和變化,通過研究數據,分析出新形勢下社會組織發展面臨的挑戰與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分別形成《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總體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基金會年檢年報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形成并制作400本《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為管理部門的科學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數據支撐。 二、項目內容 1.分別對2022年度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社會團體、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北京市市級基金會、北京市社會組織總體年檢數據資料進行分析; 2.根據年檢數據資料,對2022年度社會組織的總體狀況等情況進行分析,主要包括:社會組織數量變化情況、從業人員專兼職情況、籍貫情況、職稱情況、薪資待遇等方面分析;社會組織資產收入來源、收入類別、收入增加、支出情況分析;理事會制度建設、內部制度規范化建設、薪資待遇等內部治理情況分析;社會組織黨組織建立情況、開展活動情況、黨建經費使用情況等黨建情況分析;社會組織參加年檢、評估、抽查審計、信息公開、接受行政處罰等監管情況分析;對北京市社會組織的發展現狀、作用發揮情況(圍繞四個中心建設、兩區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鄉村振興等方面分析社會組織作用發揮情況)、發展面臨的新情況、新變化進行分析;提出北京市社會組織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政策措施建議;具體編寫提綱由雙方協商確定,形成《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總體研究報告(2022年度)》。 3.根據年檢數據資料,對2022年度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年檢總體狀況進行分析,主要包括: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發展現狀(通過不同標準分類描述社會團體發展);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作用發揮的狀況(總結歸納社會團體發揮情況等);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發展面臨的新變化、新特點: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發展的問題和建議;行業協會商會、在京異地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應分別表述;具體編寫提綱由雙方協商確定,形成《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 4.根據年檢數據資料,對2022年度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總體狀況進行分析,主要包括: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發展現狀(通過不同標準分類描述社會團體發展);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作用發揮的狀況(總結歸納社會組織作用發揮情況等);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發展面臨的新變化、新特點;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發展的問題和建議:具體編寫提綱由雙方協商確定,形成《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 5.根據年檢數據資料,對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年檢總體狀況進行分析,主要包括: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功能發揮的情況;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發展現狀(成就與問題);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發展的問題和建議;具體編寫提綱由雙方協商確定,形成《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 6.根據年檢數據資料,對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基金會年檢年報總體狀況進行分析,主要包括:北京市市級基金會發展現狀(通過不同標準分類描述基金會發展);北京市市級基金會發揮作用的情況(總結歸納基金會發揮作用情況,尤其是精準扶貧、抗擊疫情等情況);北京市市級基金會發展面臨的新變化、新特點;北京市市級基金會發展面臨的問題和建議;具體編寫提綱由雙方協商確定,形成《北京市市級基金會年檢年報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 7.負責制作《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含《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總體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1年度)》、《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基金會年檢年報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等相關內容,共計400本。 三、工作程序 1.采購人向投標人提供年檢數據; 2.雙方協商確定編寫提綱; 3.投標人召開專家論證會,對擬編寫提綱進行認真研究和論證,并對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社會團體、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北京市市級基金會、北京市社會組織發展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4.撰寫《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含《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總體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基金會年檢年報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 5.投標人根據采購人要求,對研究分析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完成研究分析報告驗收工作; 6.采購人向投標人提供《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總體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基金會年檢年報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等相關材料; 7.投標人負責于采購人指定的日期前將400本紙質版《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等送達采購人指定的地點。 四、提交成果 負責制作《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含《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總體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行業協會商會中關村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學術性、專業性、聯合性等社會團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社會服務機構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北京市市級基金會年檢年報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等相關內容,共計400本。 五、項目要求 1.投標人要按采購人提出的研究分析方向、主要內容、進度要求完成工作。審議驗收時,投標人應提交文字研究成果; 2.采購人擁有研究分析成果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投標人不得公開發表、使用研究成果; 3.投標人不得進行轉包、分包; 4.投標人在報告撰寫過程中應定期將工作進度等情況向采購人報告,并接受其監督、指導; 5.投標人負責于采購人指定的日期前將400本紙質版《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1年度)》送達采購人指定的地點。 六、進度要求 1.投標人于中標后一個月內完成研究分析提綱,提交采購人評議審查,投標人應當根據評議審查結果對提綱進行修改和完善; 2.投標人于2023年10月前就年檢數據研究分析完成情況向采購人專題匯報; 3.投標人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研究分析初步報告,提交采購人評議審查,投標人應當根據評議審查結果對研究報告進行修改和完善; 4.投標人于2023年12月20日前向采購人提交正式研究報告,提交采購人評議審查; 5.投標人于2024年3月30日前將400本紙質版《北京市社會組織年檢數據研究報告(2022年度)》等送達采購人指定的地點。 七、投標人的條件 1.必須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嚴格依法進行調查研究工作; 2.投標人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 3.投標人應熟悉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領域的相關政策法規; 4.具有一定規模且結構合理的專家支持系統。必須具備獨立開展年檢數據研究分析的人員、技術力量等基本條件和研究能力,項目組負責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業務能力。項目組負責人必須參與研究分析全過程,并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將部分項目分包和轉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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